南投少年安置机构集体性侵案 学长要关3年半

2年前震惊全国的南投县某少年安置机构爆发男男集体性侵案,涉案的陈姓男子被控在安置该机构期间,要求2名13岁「学弟」为他打手枪口交性侵共5次,被判刑3年6月,他日前以领有智能障碍手册,二审未作智能鉴定为由,上诉最高法院,请求改判缓刑,但最高法院认定他犯罪情节严重驳回上诉陈男被判刑3年6月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7年,1名在该机构安置的15岁少年,因被学校老师发现罹患性病,进而发现他自2014年起遭同被安置的多名少年性侵;检警介入调查后,另查出23岁陈男曾在该机构安置期间,对2名13岁少年猥亵、性侵,讯后谕令陈男5万元交保,另3名涉犯性侵案的少年则被移送少年法庭审理。本案爆发后,一度引发各界关注。

事后,监察院立案调查,经1年调查发现,该安置机构在3年间曾发生21起性侵案,官员竟隐匿不报,去年曾弹劾南投县政府官员与法院少年保护官共8人,创下少保官遭弹劾首例

判决指出,陈男于2012年间因少年偏差行为,经法院裁定安置在该机构,因而结识2名少年,2015年4月至8月间在该机构活动中心厕所内,要求1名少年抚摸他下体2次、口交1次。

另陈男2015年于厕所内要求另名少年为他口交1次,同年8月趁学员同赴台南参访时,再在厕所要少年为他口交。2016年12月,社工发现陈男离开机构后,竟与其中1名少年同居,报警侦办。一审依对少年猥亵、性交罪共5罪判处陈男应执行徒刑3年6月。

陈男以他自白认罪,并与家属和解,现有看护工作,且他在少观所曾领有智能障碍手册,上诉请求轻判,给予缓刑。二审认为陈假借安置机构同窗机会,对受辅导少年多次猥亵及性交,严重影响被害人身心发展恶性非轻,不符情堪悯恕的减刑要件,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不过,陈男日前提出他2003年的智能障碍手册作为「新证据」,以二审未对他做智能鉴定,判决违背法令,再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被判刑3年6月确定,须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