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团选秀节目艺人」性侵12岁少女遭判4年 重启IG吐21字

一名L姓男艺人和12岁少女发生性行为,遭判刑4年。(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名L姓「男团选秀节目艺人」,惊传性侵12岁少女。该少女母亲得知后提告,经高等法院法官审理后遭判刑4年。而事件爆发时,该名男性艺人一度将社群关闭,如今他又将社群重启,并在自介写下21字回应。

L姓男艺人在事件爆发第一时间,先将IG关闭,大头贴换成卡通图案,同时把本名修改掉。如今重启后虽转为私人帐号,但个人简介中则写下:「并非事中人,不知局中事,清者自清,公司已作出回应」。

选秀男艺人在IG发声「清者自清」。(图/翻摄自当事人IG)

现年24岁的L姓男团选秀节目艺人,是在2022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少女,并将对方带回西门町出租处发生关系10分钟。按照判决书所说,双方聊天过程,少女就已经告知L男她的年纪。然而被告明知少女才12岁,却还是发生性行为。之后少女跟学校辅导老师讲出这件事,事件才曝光,而少女的母亲得知后相当愤怒,立即带着女儿到警局报案。

然而,L姓男艺人到案时坦承犯案,但在审理时又改口,称不知道少女真实年纪、否认犯行,法官认为L男说词反复,又没有和对方达成和解或赔偿,未见悔意、态度不佳。尤其他2019年就曾与其他未满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同样先是对警方坦诚,之后却又辩称不知年龄,甚至说「我觉得带女生回家,没有发生性行为,男性自尊说不过去」。最后,法官依犯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诉。

至于经纪公司回应时指出,判决书与事实有出入,之后将由顾问律师提起上诉「争取还给艺人清白的机会,若三审定谳后仍然是这个结果,该做的我们会做,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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