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用假钞买槟榔遭店家追捕 辩称精神疾病无力分辨
林姓男子持假钞购买彩券、槟榔遭人当场发现,被追逐殴打,再遭法院依行使伪造通用纸币罪,判处徒刑4年。(本报资料照)
林姓男子去年拿假钞买彩券,又去槟榔摊买槟榔换900元真钞,当场被店家追捕,林辩称罹患精神疾病,无法辨识真钞、伪钞,但法官认为假钞大小就不一样,品质粗糙,因而不采信林辩词,依行使伪造通用纸币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去年1月17日上午,林拿面额1000元的纸钞4章,到彩券行购买「宾果、今彩539、大乐透,4月中又去汐止区槟榔摊购买100元槟榔,当场被发现,槟榔西施请张姓朋友骑机车追人,张看到林的机车后面用雨衣遮蔽车牌,追到人后质问「你是不是拿假钞」,林又尝试想搭计程车逃跑,随即遭殴打拦下,并且在身上发现其他假钞。
判决指出,林心虚逃跑,显示他明知道使用的是假钞,他还佯称是假钞来自彩券行,但彩券行因下肢残障,担心被报复,才不敢报案,但有将彩券行监视画面截图,提醒同行注意,并当作证据,自己并无提供假钞。
合议庭认为,4张假钞与真钞大小差很多,林男跑到其他县市消费,得手后立即逃跑,严重影响金融秩序,考量林男有多项前科,且罹患疾病,犯后并未赔偿被害人损失,依2个行使伪造通用纸币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