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用签字笔涂改车牌号码行抢 案后仍被逮起诉
33岁王姓男子缺钱花用,向朋友借机车,到手后以黑色签字笔变造车牌号,骑出去四处寻找行抢目标,行经中市神冈某路口,发现停机车等红灯的女骑士,将皮包放在脚踏垫有机可乘,从后方飞车抢走皮包逃逸,遭警循线逮捕。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依抢夺罪将他起诉。
起诉书指出,有抢夺罪前科的王男,在107年7月间某日下午1时许向杨姓友人借用机车,到手后立刻以黑色签字笔将车牌号数字「9」涂改成「8」、把英文字「R」涂改成「B」,骑机车四处寻找作案目标。
王男行经台中市神冈区大圳路,看到张姓女骑士在民权路口停红灯,皮包就放在机车前脚踏垫,他见猎心喜从后方加速从旁经过,飞车抢走皮包,快速逃逸。王女皮包内有现金、健保卡及金融单位提款卡等物,案发后报警。警方依附近监视录影器影像,循线逮捕王,台中地检署依伪造变造特种文书及抢夺等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