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暴力相向声请保护令 核发当天就遭咬伤
陈女遭男友暴力相向而声请保护令,核发当天竟再遭咬伤。(资料照片)
陈女遭廖姓男友暴力相向,向法院声请保护令,台中地院今年6月28日核发当天,廖男开车载陈姓女友去医院拿药,两人在车上发生口角,陈女怒要下车,廖男竟抓住她的手张口咬,陈女大声呼救,廖男抢走她的手提袋阻止,岂料,陈女报警当场逮人送办,台中地检署被依强制罪将他起诉。
陈女因32岁廖男暴力相向,向法院声请暂时保护令,在今年6月28日核发,廖当天上午开车载陈到医院拿药后,两人在上午9时20分于车内发生口角争执,陈愤怒要下车,廖男伸手抓住她的右手,并张口就咬,以阻止她离开,陈大声呼救,廖虽松手,但不肯罢休,强行拉走陈勾在手上的手提袋,迫使她返车索还。
陈女向警方报案,警方到场逮捕廖男送办,陈验伤结果,右手肘及前臂挫伤、右手及左手腕擦伤。廖男坦承拉扯、咬伤陈女,强行拿走手提袋,以阻止她离开,但并无证据证明廖在案发时即得知保护令内容,并故意违反。
检察官以廖男涉强制、伤害罪造成陈女受伤,为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的强制罪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