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约国中妹子渔光岛车震 爽完还到处炫耀 这下惨了
台南一名男子相约国中生发生性行为,事后还到处向他人炫耀。(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蔡姓男子去年约就读国中的女网友小花(化名)去渔光岛玩,2人在车上玩车震并拍下多张性爱照片,未料事后蔡男四处向小花的朋友炫耀2人的性事,还外流照片,让小花相当不满进而向社工反映,全案才曝光。台南地院审结,判蔡男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蔡男2021年11月间透过通讯软体Zenly、Instagram认识就读国中的女子小花,两人相约隔天前往渔光岛游玩,同日晚间2人在车上发生性行为,拍下多张性爱照片。
未料,事后蔡男在网路上与小花的同学聊天,提及他曾与小花发生性行为,甚至分享3张当时拍下的性爱照给对方观赏,小花知情后深感不满,于另案接受社工询问时,便将此事一同告诉社工,全案才首次曝光。
台南市安平区渔光岛为热门旅游景点。(图/中时资料照)
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2人的对话纪录,发现对话充满性暗示,蔡男曾表示见面后要与小花性交,询问对方要穿何种服装赴约,小花无明确反对,也回复自己将穿「真理裤加小可爱」,再者,小花在审理时自承性行为时配合脱衣,故认定蔡男并无在违反小花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
法官指出,但蔡男明知小花未成年,未能克制自身欲望,在2人性交过程中拍摄猥亵照片,纵使未违反小花意愿,仍对小花的身心健全造成不良影响;考量蔡男无前科,赔偿小花15万元等情状,依犯拍摄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少年实施妨害性自主、性剥削及性骚扰等不法侵害。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