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朝捷运车厢喷辣椒水 裁罚2000元
王姓男子上个月搭乘捷运到东门站,步下月台时竟返回捷运车厢,突然拿出辣椒喷雾朝捷运车厢内喷洒,造成车厢内多名乘客因呛味扑鼻,纷纷走避,警方获报逮捕王男,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台北地院简易庭裁罚王男2000元。
警方调查,王男是于今年8月9日下午1时33分许,搭乘台北捷运到东门站,他打开透明伞走出捷运车厢后,竟折返朝捷运车厢内喷洒辣椒喷雾,导致车厢内多名乘客不适,遮掩口鼻走避至其他车厢。
中正警一分局接获报案,调阅捷运监视器画面,逮捕王到案。王供称,他因在车厢内遭人尾随跟踪,并对他肢体、言语攻击,为了防身而喷洒辣椒喷雾。但警方依据月台监视器画面,发现王走出车厢、折返喷洒辣椒喷雾过程仅约1分钟,并未看到王所称尾随、攻击他的人。
警询后,将王依《社维法》第63条第4款「投掷有杀伤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之虞」送办,台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法官依据监视器照片,认为无法证明王当时是为了排除不法侵害而喷洒辣椒喷雾,不采信王说法,认定王行为已违反《社维法》妨害安宁秩序,裁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