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韦光标被双开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庞革平
12月11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级高级法官韦光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全文如下:
日前,经南宁市委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韦光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光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光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光标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