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追直播主不成由愛生恨、傳訊辱罵 依跟騷法判拘役58天罰4萬
林男追求1名女直播主传讯示爱,女子明确拒绝,林男由爱生恨传讯息嘲弄、辱骂、警告,女直播主心生畏惧,法官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判拘役58天,并科罚金4万元。可上诉。示意图。图/ingimage
林男追求1名女直播主传讯示爱,女子明确拒绝,林男由爱生恨传讯息嘲弄、辱骂、警告,女直播主心生畏惧,法官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判拘役58天,并科罚金4万元。可上诉。
根据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决,林姓男子民国112年2月认识在南投县内从事直播主工作的女子,林男表达追求之意,但女直播主明确表示不接受追求,不料林男仍基于跟踪骚扰犯意,密集、不分时段使用通讯软体LINE打电话及传讯息给女直播主,林男不满女子不理会,更传嘲弄、辱骂、警告等讯息让女子心生畏惧。
女直播主指出,林男几乎每天聊天及传送语音留言想追求她,她明确表示拒绝,后来林男陆续传送带有威胁、辱骂意思等讯息,让她感到恐惧,影响日常生活及睡眠作息,且她本身有忧郁症,林男行为导致病况加重,林男还不断用语音讯息骚扰,并用「亲爱的老婆」之类称呼叫她,也讲了很多难听的话,让她觉得很可怕。
林男曾向女直播主表示「妳做我亲爱的」、「我很会搞事情,到时候不要来跟我求」、「我绝对把妳搞到凄惨落魄」等言语,检察官勾稽双方LINE对话纪录,认定林男有嘲弄、辱骂、警告之意,且行为不分白天、深夜、凌晨时段,女子因此心生畏惧、病情加重。
林男否认跟踪、骚扰女直播主,也辩称没有追求行为,而那些LINE讯息是酒后传出;不过,检察官仍认定违犯跟踪骚扰防制法而提起公诉,法官依跟踪骚扰罪判处拘役58天,并科罚金新台币4万元,拘役如易科罚金、罚金如易服劳役,均以1000元折算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