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躲藏4个月栽在「这件事」 被拦查揪出真实身分遭移送
台中市北屯区敦富二街与敦富路口日前下午有名男子骑乘普重机欲转弯,却未依规定使用灯光,遭巡逻员警发现上前盘查,一查竟是南投地检署的通缉犯。(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33岁陈姓男子今年7月遭南投地检署通缉,日前行经台中市北屯区敦富二街与敦富路口右转时未依规定打完方向灯遭警方拦查,警方发现其通缉犯身分并将其移送南投地检署接受执行。(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北屯区敦富二街与敦富路口日前下午有名男子骑乘普重机欲转弯,却未依规定使用灯光,遭巡逻员警发现上前盘查,起初男子表情接淡定冷静,直到查证身分证时开始讲话含糊、紧张,一查发现,竟是南投地检署7月通缉的伤害通缉犯,警方依规移送南投地检署接受执行。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警员翁嵊崴与黄韡于27日下午约3点执行巡逻勤务,行经北屯区敦富二街与敦富路口注意到有名男机车骑士转弯时未依规定使用灯光,便上前盘查。面对警方盘查,该男子表现镇定,未与警方发生冲撞或逃逸行为。然而当警员查证身分时,他开始紧张且口齿不清。
警方见状,恳切、耐心与其沟通,询问男子是否有案在身,应面对法律的制裁,让男子配合提供身分资料,经查证后,发现陈男竟是由南投地检署今年7月发布通缉的伤害通缉犯。
据了解,陈男过去因犯下诈骗集团黑吃黑案件,遭法院以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并移送执行,然未遵期到案接受执行,而协助具保之亲友亦未带同陈男遵期到案接受执行,致保证金遭没入,并由南投地检署发布通缉。结果竟在日前因骑车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意外发现其为通缉犯,警方依规定须移送南投地检署接受执行。
陈男在被逮捕前还询问警方是否可以合法停放车辆,将车移至停车格避免车辆被拖吊,警方协助其停好车辆后,陈男也十分配合,警方顺利将其逮捕并押送上车。
中市警五分局长陈松寅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下的错误就应面对法律的制裁。也相当嘉许同仁细心且落实盘查工作。同时,鼓励民众发现可疑份子或不法情事时,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必定严查速办,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
中市警五分局提醒,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左(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右)边方向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并应显示至完成转弯或变换车道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