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中山捷运站纵火 3万交保
中山地下街15日遭人纵火,警方循线逮捕陈姓男子,检察官依公共危险罪裁定3万交保。(民众提供/李文正台北传真)
中山地下街R10手扶梯15日凌晨1点多遭陈姓男子酒后纵火。(民众提供/李文正台北传真)
北市中山捷运站附近、中山地下街R10手扶梯旁,昨凌晨1点41分发生纵火案件,捷运保全员获报后立刻以灭火器扑灭,一旁设置的洋伞休闲椅整个烧毁,警方循线逮捕48岁陈姓男子,他辩称酒后发泄情绪,检察官依公共危险罪,复讯后谕令3万交保候传。
案发当天发现中山地下街手扶梯旁有一组设置阳伞的休闲椅遭人纵火,保全员见状后立刻以灭火器扑灭火势,造成约2平方公尺遭烧毁,木质桌面全部烧成篓空,阳伞只剩下骨架,警方根据现场监视器,发现一名白色衣服的男子涉有重嫌,循线将人逮捕。
涉嫌纵火的陈姓男子到案后浑身酒味,辩称是酒后泄愤,点燃摆放在手扶梯旁的阳伞休闲椅后离去,所幸保全员立即通报警消,在警消到场前已经扑灭火势,并未造成更大火势,警方循线将人逮捕并依法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