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失提款卡被控诈欺 靠「出生证明」获不起诉
▲洪姓男子因为遗失邮局提款卡,帐户被诈骗集团盗用而涉入诈欺案,所幸靠着孩子的「出生证明」,被检察官所探信,获不起诉处分,摆脱冤枉官司。(图/记者林悦摄)
台南一名洪姓男子,因为遗失邮局提款卡,帐户被诈骗集团盗用而涉入诈欺案,所幸靠着孩子的「出生证明」,他遗失提款卡之事,被检察官所探信,获不起诉处分,摆脱这起冤枉官司。
2018年,这名洪姓男子突然被警方传唤通知,要求到警察机关说明一件诈欺案件,当时无刑案纪录的洪男很紧张,不知为何警察要找他,他心中怀疑是否与他遗失邮局提款卡有关。
洪男依警方传唤时间到案,果真警察质疑他涉嫌将邮局帐户卖给诈骗集团用作人头帐户来犯案,以果其如到了警所,警方果然质疑,他把邮局帐号卖给诈欺集团作为人头帐户,指控洪男涉嫌诈欺罪嫌。
洪男向警方辩称,他的邮局金融卡是遗失而遭到有心人士盗用作案,他并没有卖帐户给诈骗集团,更未涉及诈欺犯行。但警方认为,洪男就算真的遗失邮局提款卡,诈骗集团也没有他的提款卡密码,洪男虽辩称他的提款卡密码平日就与提款卡放在一起,但却没有证据证实确实如此,让洪男感到很冤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洪男突然想起妻子抱着孩子送他出门的影像,心中灵一闪,而向警方表示,当时他的孩子才刚出生,他拿着妻子的银行提款卡临柜去领钱,当时他记得把妻子的提款卡与他自己的邮局提款卡一起放进皮夹内,可能就是当时抽拿妻子银行提款卡时,他的邮局提款卡掉出皮夹而遗失,才被歹徒用。
全案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时,检方依洪男所供,调阅银行提款卡提款的相关纪录、洪男儿子的「出生证明」,再比对洪男当时的通话基地台的位置,与诈欺歹徒提领赃款的地点不符,采信洪男所言,裁定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