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温州一市场买土豆被要求缴6%交易费,当地发布详细情况说明
当地市场监管方面的回应(视频截图)
近日,温州蔬菜批发市场土豆交易的相关情况引发社会关注。经调查,现就事件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温州蔬菜批发市场收费标准
2013年11月出台的《浙江省价格条例》将制订收费标准权力下放给市场经营主体。蔬菜批发市场通过“一卡通”智能交易磅秤为蔬菜交易双方提供司秤结算,并按品种不同,收取交易额的0.5%-6%用于维持市场管理,为市场内的经营户以及采购商提供交易司秤、电子结算、农残检测、食安数据追溯、卫生保洁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市场不再另行收取经营户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蔬菜批发市场收取交易服务费的行为属于市场调节价,这种收费机制,目前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被较为普遍采用,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交易习惯,该收费标准常年在市场出入口电子屏等显著位置公示。
二、事件经过
2024年10月20日15时许,一对青年夫妻在温州蔬菜批发市场采购6种蔬菜后准备离场,市场管理员在随机抽检过程中发现其中一种蔬菜(土豆)无法出具交易凭证。蔬菜批发市场采用统一司秤,场内交易完成后会出具机打凭证,作为浙食链食品安全追溯及买卖依据。且当事人拒绝透露土豆来源,双方发生争执,在沟通过程中,市场管理员存在未耐心解释引导、工作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当事人随后拨打110报警,属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解过程中,出售土豆的经营户也来到现场,该经营户承认与当事人避开司秤私下达成交易。事情经过明确后,当事人携带采购商品离开。
三、后续处理
1、对涉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态度不当问题,蔬菜批发市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员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该事件暴露出管理人员服务水平方面的不足,蔬菜批发市场将定期组织专业的服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以更加专业和文明的方式为经营户和客商提供服务。
2、事件中土豆经营户引导当事人绕过司秤结算私下交易,该行为导致浙食链无法追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对此,市场将按约定对该经营户作出处理。
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2024年10月24日
图为公号发文截图
此前报道
男子在温州一市场买土豆被要求缴6%交易费,市监局:收费项目已公示
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
10月20日,一网友发视频称,在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一市场购买土豆时,出门需要缴纳6%交易费,不然就扣着土豆不让其离开。2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从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交易费”是由市场方向采购客商(买方)按交易额的6%收取,该收费项目已在市场出入口电子屏等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习惯。
22日,极目新闻记者私信视频发布者,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视频发布者在评论区称,事发地点位于“温州娄桥的菜篮子市场”。
图为现场视频截图
娄桥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称,事发后,有工作人员已到场进行调查,相关情况已经上报。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此事10月20日下午发生在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号门出口处。该市场采用“一卡通”智能交易系统司秤结算,并提供农残快检、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信息等服务。2001年,温州市物价局批复允许该市场根据交易蔬菜的品种,向采买方收取3%至6%的交易费,作为提供交易场地、过磅、农残检测等服务的费用。目前,该经营性收费已取消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市场管理方可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自行制定收费规则。相关收费项目在市场出入口电子屏等显著位置进行了价格公示,符合价格监管要求。因此,市场工作人员会在市场出口对采买方的交易凭证进行查验。
视频中的情况是,市场工作人员在查验出场货物时,男子没有提供土豆的交易凭证,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男子报警后,民警通过核实付款凭证及转账记录,并联系市场内商户确认,最后允许其离开了市场。记者询问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该男子最后是否缴纳了交易费,其称这需要询问市场方。
2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该交易市场,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有专人在处理,随后会有人给记者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对方任何回复。
交易市场的商户告诉记者,所有到该市场内批发蔬菜的采买方,称重时均需使用市场的秤,不能使用卖家的秤,“一卡通”智能交易系统会自动收取采买方一定比例的费用,并出具交易凭证在出门时查验使用。
媒体评论
极目锐评丨在市场买土豆被要求缴6%交易费,为何会引发争议?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10月20日,一网友发视频称,在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一市场购买土豆时,出门需要缴纳6%交易费。22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交易费”是由市场方向采购客商(买方)按交易额的6%收取,该收费项目已在市场出入口电子屏等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习惯。(据10月23日极目新闻报道)
到市场买土豆时要缴纳6%交易费,虽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这一收费明码标价,符合价格监管要求,仍有网友感到不解,买菜为何要交费?市场如果要收费,也是向卖家收取,为何向买家收取?如此双向收费是否合理?
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会产生成本,以收费来化解成本,这是通行的办法。《中国蔬菜》杂志微信公众号也曾于2021年5月18日刊文介绍批发市场的收费情况。这里面涉及多个主体:市场、档口老板、代卖(有时档口老板身兼代卖)、货主(卖菜方)、采购商,牵扯到的收费也有好几种:一是市场对档口收费,二是代卖对货主收费,三是档口对采购商收费等等。不同市场的收费标准都不太一样。
收取商户的摊位费或档位费,这在零售市场上较为常见。市场的交易成本表面上由商户承担,不向买家收取。有的市场会对每笔交易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这种模式在批发市场较为常见,因为买卖的交易量通常都比较大。手续费也是为了维护市场的运营和提供必要的服务。
在市场购买土豆被收取交易费引发争议,这与零售市场不向买家收费的生活经验有关,超出了日常的认知。有网友留言称,该市场是一家批发市场,买家被收取交易费其实很正常。该市场的商户也证实,市场交易可零售可批发,该市场的买家确实要被收取交易费,商品进出市场都要向管理处缴纳费用。
据报道,事发地点为温州市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该市场区别于普通农贸市场,主要服务于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经营户等采购商。视频中提及的“交易费”是由市场方向采购客商(买方)按交易额的6%收取交易费。2001年经温州市物价局批复,菜篮子市场根据交易蔬菜的品种不同,向买方收取3%-6%的交易费,用于提供交易场地、冲洗打扫、垃圾清运、农残检测等服务。
由于该市场不收取商户租金、水电费、场地费等费用,以收取买卖双方交易佣金提成作为市场收入,“我们跟经营者其实是利益共同体,经营者业务做得大,收取的费用也稍微高一点。没有交易就不收。”因为没有租金之类的费用,仅收取交易佣金,就不存在重复收费。既然说清楚了实际情况,就能澄清外界的误解。
有网友质疑6%的交易费过高。那么,这一收费是否真的符合要求呢?根据2017年施行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对进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量的市场管理费。工业品、大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它商品不得超过2%,并应规定合理的收费起点。由交易所收取成交手续费的,就不再收取市场管理费。
温州市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按交易额的6%收取交易费,这个收费比率是否超过了2%的管理费规定,还需要当地进一步披露详情。据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该经营性收费已取消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既然属于市场调节价,意味着市场管理方可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自行制定收费规则,做到明码标价就行。
但自主定价也不等于可以漫天要价。如果市场的收费过高,就会影响交易的意愿。市场不活跃,反过来又会影响收入。所以,合理收费才是正道。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