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飆風玫瑰」高掛球鞋 「羅斯條款」造福後輩收益
罗斯在2011年赢得年度MVP。 美联社
曾经席卷联盟、掠夺许多球迷目光的「飙风玫瑰」罗斯(Derrick Rose),正式宣布退休,结束16年职业生涯;生涯初期的风光无限,却因关键膝伤瞬间殒落,罗斯生涯悲喜交替,成了球迷不断怀念也惋惜的时代记忆。
除了最佳新秀与年度MVP的荣耀外,罗斯留给后辈球星的「资产」或许更具影响力,只因为一条劳资协议中俗称的「罗斯条款」。
由于罗斯在新秀合约期间就罕见赢得年度MVP、年度第一队以及连两年入选明星赛包括一次票选先发,因此为了奖励这些有特殊荣誉的超级新星,「罗斯条款」就此诞生。
根据劳资协议规定,「罗斯条款」指的是当一名球员执行完新秀合约之后,他在生涯第2份合约可以签下占比薪资上限25%至30%的顶级合约,等同于7到9年年球员资历的薪资层级。
不过「罗斯条款」触发条件相当严苛,须满足下列3个条件之一。一是在新秀合约内获选过年度MVP;二是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三则至少两次被球迷票选明星赛先发。
薪资专家马克斯(Bobby Marks)近日受访时提到,罗斯尽管职业生涯留下不少遗憾,但以他量身打造的「罗斯条款」却也造福了许多后辈球星。
当年在得知以自己为名的劳资协议合约条款,罗斯表示这是令人难以置信,「这条规则适合像我这样的年轻球员,希望未来会有更多人受益。」
包括像杜兰特(Kevin Durant)、葛里芬(Blake Griffin)、乔治(Paul George)、里拉德(Damian Lillard)等都有触发「罗斯条款」,近几年像是唐西奇(Luka Doncic)、爱德华(Anthony Edwards)、哈利伯顿(Tyrese Haliburton)也都借此拿到为数可观的额外薪资报酬;按照马克斯的说法,后面两人更是直接多了4000万美元。
但也有像戴维斯(Anthony Davis)、泰托姆(Jayson Tatum)、莫兰特(Ja Morant)等因没能满足条件,损失不少金钱。
值得注意的是,在后续更新过的劳资协议中,「罗斯条款」基本可以算是不存在,或者更精确地说,是被视为包含在「指定新秀条款」之中,触发的条件也有所修正,例如拿掉了入选明星赛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