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反垄断法 主委石世豪:不打压高收视率好电视台

▲NCC主委石世豪主持「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说明会,以长达104分钟开场独白说明法案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NCC草拟「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18日首次举行公开说明会,此法案不仅深受媒体产业界社会团体关注,NCC主委石世豪也高度重视亲上火线,以长达104分钟开场说明外界疑虑。他强调,绝不会打压经营很好的电视台,如果有一个频道年年始终维持20%收视率,NCC只会抢着颁奖不会强压低收视率。

18日的说明会,石世豪一开始就列出近来各方批评该草案内容,一一加以澄清解释,还不忘暗喻某大律师(应是指陈长文律师3月11日在中时的〈棒球热收视率 难道也要被反垄断〉)的论点有误,明显有备而来。

石世豪表示,草案中订出电视收视15%是红线算法,是以7个不同媒体言论来源推算,如果是20%,则是6个不同来源。NCC确保言论多元化,是从来源与管道去划定,但如果节目做得好收视率高升,并不会被强压回15%、20%,NCC不会做无理要求。

他表示,一个频道年年始终维持20%收视率,只有颁奖给它不会打压,他要趁这机会纠正某大律师的看法。NCC认为,媒体不透过整合就没有问题,石世豪补充,「内部成长,要设多少频道都没有问题。自设频道成为家族,不会成为本法管制对像。」

石世豪长达104分钟的开场说明还有几个重点如下:

一、言论是否集中?所关注的不是以市场占有率为管制焦点。NCC与公平会,都是独立机关,都是独立行使职权。用市占率去管制企业,目前已有公平会在主管,且一旦被认为市占率高的,永远不会改变。NCC则是用会变动的收视率、收听率计算,以确保资讯来源与意见管道一定程度的多样性。

二、判断收视率、收听率的方式是用全国人口去除个别媒体收视人数。目前媒体界常用的是相对阅报率,NCC不使用相对收视率,是因为有跨媒体换算的问题,如果用相对值,逻辑上会有背谬,因为市占率是不会破百的。用总人口去算,某种程度也反应网路等不同媒体分散收视,单一媒体对全国总人口实际影响力下降。

三、跨媒体整合的权重、换算比率如何?全球相关法令都没有订在母法,而是由主管机关权责订定,NCC绝对不会做无理要求。多系统经营者(MSO)的影响力权重不是1,而是乘数关系,NCC会有合理权重。频道代理商台湾不只是单纯代理商,确实会影响到频道上下架;且代理商的上游都属NCC所主管事业纳管没有扩张权限。至于MSO很关心的权重问题,「权值2就有点过度,应是在大于1与小于2之间。代理商权重也是1-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