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违法滥权 司法应还中天公道

2020年11月,NCC决议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中天电视公司不服,提告诉请法院撤销,并应作成准予换照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宣判。(本报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遭批护航《镜电视》,《TVBS》民调指出64%民众认为有政治力介入NCC处理镜电视申请案。相较2020年中天新闻台换照案受到NCC违法滥权的对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对于换照案的宣判备受关注,司法如何拨乱反正、还中天公道,全民都在看。

2020年11月,NCC处分不予中天新闻台换照,中天提告诉请法院撤销,并应作成准予换照处分,且NCC须赔偿79亿5369万9980元;律师提出多项主张,指责NCC处分违法,包括听证程序违法、审查评分表不合法及NCC委员审查意见错误及矛盾,违反比例原则等。

中天新闻台换照,NCC是用比对待《镜电视》严苛数倍的标准行事,根据中天律师的论述,NCC审查换照的听证会程序违法,侵害言论自由,且听证程序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这个违法瑕疵无从补正,NCC不予换照处分应予撤销。

律师指出,NCC用突袭性方式,20天前才通知将举行听证会,且中天在听证会前曾3次声请阅卷,然而除中天自己提出的资料外,NCC一律拒绝阅卷,中天无法得知鉴定人相关资料及意见,导致当事人武器不对等。

律师表示,听证会当天,7位选任的鉴定人中竟有5人中途离席,由NCC委员担任的听证会主持人,更明示及暗示在场的鉴定人无须现场回复,证明NCC严重剥夺中天依法享有对听证鉴定人发问之权利及机会,显见听证程序流于形式。

NCC委员对于换照案的审查意见也出现许多错误及违法,包括NCC委员的个别审查意见有文字雷同、误缮处相同、重复评价、审查范围错误,及评分结果矛盾的诸多瑕疵,NCC竟依据这种审查意见来判断,并作成瑕疵及违法的处分。

律师认为,NCC曾经对外表示,卫星频道无总量管制,应采撤换分流原则,原则上应予换发执照,但NCC却不给中天新闻台换照,不符自己所宣示的撤换分流原则。

律师解释,中天当时已提出8个承诺事项,甚至同意NCC附加条款换发执照,但NCC却未予考量;况且中天节目若有严重违法的情事,NCC自可依据卫广法规定命节目停播,但NCC却从未为停播处分,直接不准换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显然不符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