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盼地方與中央合作 持續擴充社宅興建用地
内政部表示,社会住宅关系许多民众福祉,无论中央、地方政府皆应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全力推动社会住宅政策,期盼地方政府可以协助取得社会住宅用地,和中央共同实现居住正义目标。
内政部说明,为了落实社会住宅政策,持续盘点扩充社会住宅用地,内政部推动「整体开发地区社会住宅土地规划及取得实施方案」,未来办理区段征收及市地重划时,直辖市应留设5%、其余县市应留设3%土地供社会住宅使用。
内政部提到,地方政府透过整体开发取得建筑用地,在兼顾开发区财务平衡下,能够自行兴办社会住宅,或专案让售、有偿拨用方式提供中央兴建社会住宅,这项方案已提报行政院审议。
内政部指出,区段征收或市地重划地区本是各县市规划推动之新兴发展地区,因此在开发初期即应配合整体发展及人口成长之居住需求预先规划及留设社会住宅用地。
内政部进一步说明,整体开发区内,国有或国营事业参与区段征收及重划所分回的土地,会优先以无偿或低价长期出租方式,供社会住宅使用。
内政部强调,社会住宅关系许多民众福祉,无论中央、地方政府皆应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全力推动社会住宅政策;内政部期盼地方政府可以协助取得社会住宅用地,和中央共同实现居住正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