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灾防法 政府赠灾民住宅不得强制执行
为强化全民防救灾意识及应变能力,内政部今天部务会报通过「灾害防救法」修正草案,修法后将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纳入灾害防救体系、强化公私协力防救灾教育及演练,并增列政府赠与灾民的住宅不得强制执行等规范,避免类似莫拉克灾民永久屋遭法拍情事发生。
内政部为保障居住权 ,这次修法增订政府赠灾民住宅不得强制执行。内政部表示,现行有政府赠与莫拉克灾民的永久屋遭法拍,除与原兴建政策目的不同外,拍定人因无公有土地合法使用权,将造成公有土地管理机关困扰,为解决此问题,这次修法规定由政府或经政府认可的民间单位兴建,并无偿移转予受灾地区受灾居民的住宅,不得处分、设定负担或出租,并不得作为强制执行之标的,另增订施行期限至住宅灭失为止,以杜绝争议。
内政部也说,这次修法是以健全防救灾体系为重点,由于地方制度法日前通过修法增订「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之规定,这次配合修法将「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纳入灾害防救体系,与乡、镇、市一样需办理各项防救灾作业;并增订直辖市、市政府下辖区公所得设灾害防救会报及专责单位、成立应变中心等,及早规划以应灾时需要。
为利灾时各级灾害防救机关机具调派,这次修法也增订各级政府应定期调查及整备政府及民间救灾机具与专业人力,并建立资料库,供灾时调派运用;此外,也增订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得视灾情需要,于地方成立前进协调所,整合救灾资源,协助受灾地方政府救灾。
内政部表示,为提升民间自主防护能力,修正草案明定由各级政府结合公、私立学校、急救责任医院、团体、公司、商业、有限合伙等,实施相关灾害整备及应变事项,共同参与或协助训练、演习,以强化全民防救灾共识,提升整体防救灾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