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越女「朝9晚11」当3P性奴 水饺店老板判刑
新北市树林区一名70多岁的水饺店老板,因为店里缺人手,6年前出钱找朋友去越南娶老婆,再把越南女子带回店里工作,每天工作14小时,5年多来不给薪水,还涉嫌性侵年纪小他50岁的越南女子,让她怀孕堕胎,越女后来逃出报警,板桥地方法院依权势性交罪,判水饺店老板4年2个月刑期。
水饺店紧紧关上铁门没有营业,流理台蒙上一层灰,这家水饺店的郑姓老板75岁,因为涉嫌性侵年纪可以当他孙女的越南女子,被法院判刑4年2个月,附近邻居被问到水饺店都很低调。
民国95年间,郑姓老板因为店里缺人手,于是出钱找施姓友人当人头老公,飞去越南迎娶当时19岁的越南女子,回来之后,就把越南女子带到水饺店工作,工作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11点,长达14个小时,每天都在店里包水饺、打扫、洗碗还没给薪水;夸张的是,老板还趁机性侵越南女子,让她怀孕流产,越南女子忍了5年,终于趁机逃出报警。
虽然水饺店老板不认罪,但越南女子的堕胎纪录就是最好证据,板桥地院法官认为郑男不但伤害越南女子,更重创台湾国际形象,依照权势性交罪判他4年2个月刑期,附带30万元赔偿,而且积欠5年的工资258万元,也全都要还给越南女子,但水饺店老板已经提起上诉,官司恐怕还得打下去。
此外,越南女子指控郑姓老板的妻子压住她让丈夫泄欲,还逼她舔奶助性,因缺乏证据,郑妻判无罪;夫妻俩被控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劳基法,也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