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泞路害摔骨折 女骑士获国赔71万元

台中市林姓女骑士上班途中行经泥泞地自摔骨折,请求国赔132万多元,台中地院判台中市政府应给付71万7183元,全案仍可上诉。(王煌忠摄)

台中市林姓女子下雨天骑车行经清水区吴厝二街,因路面满是黄泥自摔,导致骨折就医治疗,事后以薪资损失、劳动力减损、精神抚慰金,向台中市政府请求国赔132万多元,台中地院认市府明知暴雨导致该路段有泥泞,虽通知环保局协助清理,却未采警示、警告标志,管理有欠缺,判台中市政府应给付71万7183元,全案仍可上诉。

2021年6月1日上午,林女骑车上班途中经清水区吴厝二街,因当时暴雨造成该路段遍满黄泥,现场却未设警告标志,导致林女摔车跌倒,造成右手肱骨颈骨折,向台中市政府请求国家赔偿医疗费用16万127元、薪资损失31万6800元、劳动能力减损50万元、精神慰抚金35万元,总计132万6927元。

台中市府抗辩,事发前清水区清洁队巡查发现,该路段右侧黄泥较厚占路面不及一半,左侧占路面一半以上为稀薄泥土水渍,因尚需提供4轮车辆及机具通行,故未以封锁线封锁道路及采行警示标示,仍电请养护工程处协助清理。

另外,林女发生事故当下未叫救护车就医,还能自行扶起机车并拍照后骑车回家,相隔5小时才就医,足认其滑倒受伤之时间及地点均有可疑,亦难判断林女跌倒真正原因,且林女机车仅脚踏板侧边车身沾有黄泥,身体未碰触地面,应不致使右侧肱骨颈骨折。

法官认为,市府明知该路段存有泥泞,固有通知环保局清理,惟未采行警示、警告标志,就系争路段之管理自有欠缺。另林女自摔跌倒,已提出警局事故联单、事故现场及医院诊断书可证,判市府应给付林女7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