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推光電我埋單? 地方人士:盼中央能有一致性標準
云林县元长乡瓦磘反光电自救会日前到县议会陈情,要求光电业者撤出村庄。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地方政府发函能源署,要求中央做再生能源总量管制、厘清审查规范,并扬言,在中央订定审查规范之前,云林县政府暂缓核发再生能源发电厂、储能系统等主管机关同意许可。据了解,云林县杠上中央源自于近年光地变案频传,但现在各项审查规范缺乏明确的游戏规则,严审挨批卡关、宽松又成图利,地方人士直言,「不能你要推光电、我们来埋单吧?」因此盼标准作业程序可以写清楚,才能有审查依据。
云林县日前传出能光电业者弊案,七月初,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动员百人,大规模搜索云林40处地点,云林县议会无党籍议长黄凯遭声押禁见,云林县建设处长李俊兴以20万交保,其他官员、业者则谕令10万至20万元不等交保,光是建设处就有4人北上应讯。
当时云林县长张丽善人在日本参访,对此透过新闻处强调云林县政府所有公务的推动均是依法行政、秉公办理,县府同仁在此原则之下来处理公务,相信不会有不法情事。
对于此次云林县政府发公文要求中央做再生能源总量管制、厘清审查规范 ,并扬言,在中央订定审查规范之前,云林县政府暂缓核发再生能源发电厂、储能系统等主管机关同意许可。知情人士表示,关键出在现在缺乏游戏规则。
知情人士指出,太阳能光电设置容量在2MW以下由地方政府审查,2MW以上由中央审查,但仍须地方出具筹设同意函,不过,往往同意函发出去后,就成为地方政府背书,可是如果审查较严苛,会被认为是地方卡关,若较宽松,又变图利,因此希望中央能有标准。
该人士指出,近年许多乡镇首长与议长等因光电遭收押,就表示审查或执行过程一定有问题,「不是你要推光电、地方政府埋单」,光电设施是依据电业法,能源也是国家重要政策,地方政府无法干涉,但希望能有同意函,将SOP写清楚、最好可以勾稽,才能审查有据。
南部县市近年光电争议多,地方人士表示,云林县台17线以西都是地层下陷,也没什么好耕作,因此包含1219公顷不利耕作地区,日前又有「低地力」光电专区,业者也不断游说立委要求农业部、经济部开放进场,种电下去就是20年,若希望一地两用、地尽其利,就有必要厘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