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37刀弑母砍头 高院更审分案
前年梁姓男子砍杀母亲37刀还切下头颅,一审判他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前年梁姓男子砍杀母亲37刀还切下头颅,一审判他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无罪,最高法院认为须厘清他何时吸毒?是否故意让自己精神错乱杀人,29日撤销无罪判决,30日高院火速分案,更审由古瑞君法官承审。
今年8月20日高院谕知梁男无罪判决后,将他责付给桃园市府卫生局,经带回转送桃园一家疗养院身体检查,因他另犯伤害罪,判处拘役55日确定,由法警押往监狱发监执行,10月13日将出狱。
35岁的梁男是家中老幺,2018年10月18日晚间施用毒品后突然捉狂,拿刀朝67岁的母亲猛砍,再将斩下的头颅抛下楼;桃园地院认为梁行凶时辨识能力降低,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无期徒刑,但高院认为他杀人时因吸毒没有辨识能力,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