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2千万罗东夜市立体停车场改地目 蓝营:恶质抢金鸡母
▲罗东镇公所及镇代会16日,对罗东夜市旁立体停车场等商业用地强力护产。(图/记者游芳男翻摄,下同)
宜兰罗东夜市旁的立体停车场是罗东镇公所的「金鸡母」,年收益达2千多万元,县政府把这块商业用地变更为「广场」用地,引发镇公所、代表会哗然,并怒斥:「无异在抢镇产!」并宣示要强力护产。
▲罗东镇公所及镇代会对罗东夜市旁立体停车场(如图)等商业用地强力护产。(图/记者游芳男摄)
罗东镇公所表示,罗东夜市旁立体停车场年收益2千万元,土地属于商业区,面积3千614平方公尺,约1千多坪,目前公告现值4亿7500万元,估计市值可达10亿,是宜兰地王地段周边的精华区金鸡母。不过,县政府办理「变更罗东都市计划(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案」把这块商业用地变更为「广场」。
镇长林姿妙与代表会主席何建东等人怒呛,县政府是「鸭霸政府」,及强力要维护镇产及镇民权益,要求县政府三思,同时呼吁镇民共同捍卫镇产。
镇公所指出,县政府办理「变更罗东都市计划(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案」,变更计划标的为「兴东段1119地号等4笔土地(现为机关用地)、兴东段1123地号等4笔土地(现为商业区、目前即罗东镇立体停车场)、及机二前(罗东镇公所)、中山公园及镇立停车场前部份道路用地」等,这些产权归属为罗东镇所有,亦等于罗东镇民所有,如果依县政府变更计划由现行分区「商业区」变更「广场用地」后,将致使镇公所及镇民财产价值缩水,进而影响镇民权益。
另,目前中央及各县市皆依「都市计划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作业原则」,检讨变更不必要之「公共设施保留地」,促使有限之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发挥效能并减少民怨之际,县政府竟漠视上开土地现行土地分区为「商业区」,遂行计划以专案通盘检讨方式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未符上开检讨作业原则之方向,又依各项公共设施用地检讨变更原则,已明订停车需求较高区位应优先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用地以多目标使用方式设置停车场,
镇公所说,罗东镇为宜兰商业重镇,计划变更标的又位处商业中心,而系争之标的目前做为停车场使用,倘分区变更后,开发利用上会因都市计划等相关法令而有所限制,为有利于罗东镇未来愿景规划,及满足周边衍生之停车需求,该所坚持使用分区之置变或异动,不应有减损该所所公有土地价值或影响未来利用、处置之情形,此案应视未来都市发展情形及财务规划因素,再研究变更编定适当之分区,以维护该所及镇民财产价值。
镇公所强调,县政府以专案通盘检讨方式,迳为启动公展并办理说明会一事,该所坚定立场,以维护镇产及镇民权益不受侵害,请县政府应也必须与地方充份沟通、收集民意后再行办理,以维公平正义。请县政府立即停止该攸关罗东镇民权益的变更计划,并依罗东镇都市计划委员会2018年度第1次会议决议,维持原编定,不宜变更,以维护公有土地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