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业群聚区不得设工厂 政院:协调解决中

立法院去年三读修正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案,以2016年5月20日为基准,在此之前,农地既存低污染未登记工厂可在10年内取得特定工厂登记,接受纳管;但经济部去年2月5日公告,基于环境保护或安全考量,包含农产业群聚地区中属农业用地者,不宜设立工厂。

全国农产业群聚弱势工厂自救会质疑农委会透过行政命令方式,划出全台23.4万公顷的农产业群聚地区,是要移除区域内低污染未登记的工厂,打击已经进行改建申请合法化的工厂。

自救会代表黄光艺表示,这恐导致5000多间工厂被消灭,数十万工厂员工及眷属生计皆受冲击,期盼行政院长苏贞昌、总统蔡英文能正视。

立委林岱桦则质疑,农委会突然划设农产业群聚地区,将导致原先有希望合法化的2400多处工厂业者,变得无法经营,从天堂被打入地狱。

立委苏治芬说,当初立法过程,未见行政部门讨论农产业群聚地区,这种作法更是违反工厂辅导法的「辅导」精神。

立委蔡易余则表示,工辅法修正通过后,许多业者有诚意,且期待可以转为合法工厂,配合相关法规进行改造,但农委会的突然之举,让工厂业者无所适从,现在离纳管期限3月29日越来越近,希望政院能做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