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轮上田土掉路面影响行车安全 宜兰五结乡公所将开罚

宜兰农机轮上田土若掉落道路上,影响路人安全及环境卫生,宜兰五结乡公所将开罚。(图/记者游芳男翻摄,下同)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目前是宜兰第1期稻作春耕插秧期,但有春耕农机行驶于道路前,未妥善清理农机所沾黏农田土壤就开上路车轮残留土壤掉落道路上,影响用路人安全及环境卫生,尤其民众骑乘机车辗到掉落土壤,常造成机车滑倒,导致机车骑士受伤及机车受损事故。为避免类似事件一再发生,宜兰五结乡公所祭出若未妥善清理,导致农田土壤散落污染路面,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裁罚

宜兰五结乡公所表示,由于近来农村青壮年外移,农业人力大量流失,形成宜兰农田绝大部分委托专业代耕业者以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耕作。而目前正值宜兰第1期稻作农耕期间,部分农机行驶于乡间道路,因为没有妥善清理农机所沾黏的农田土壤即行上路,导致残留土壤掉落于道路,影响用路人安全及环境卫生的情形相当普遍,尤其是骑乘机车的民众经过该路段,辗到掉落土壤,经常造成机车滑倒,重则骑士受伤,轻则机车受损。

五结乡公所为保障用路人安全,发函通知各代耕业者及自行耕作农民于1月24日召开「农机行驶道路」说明会议,加强与代耕业者与农民沟通,希望在不影响代耕业者作业原则下,请代耕业者及农民积极配合于田区农机耕作后,于行驶道路前,应先行妥善清理农机所沾黏土壤,方可行驶于道路,以维持路面清洁,保障用路人安全。

五结乡公所强调,有因农田耕作之翻耕作业,未妥善清除,导致农田土壤散落污染路面,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并依同法第50条第3款裁处新台币1千200元以上6千000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则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