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2/2日至2/10 竹市计程车按原规费加收三成
▲新竹市计程车加成计费期间为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六。(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计程车108年农历春节运价调整方案比照107年农历春节期间实施标准,加成计费期间为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六(108年2月2日凌晨0时起至108年2月10日 24时止)共计9天,运价按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考量计程车驾驶于春节期间载客之辛劳,且为避免业者于春节期间向乘客随意加价喊价之可能,造成乘客权益受损并产生纠纷,新竹市政府依例于107年12月26日邀集交通部公路总局新竹区监理所新竹市监理站、新竹县政府、汽车驾驶员职业工会、计程车驾驶业职业工会代表及本市警察局等相关单位研商108年农历春节计程车运价调整相关事宜,并决议比照107年春节期间实施方案,于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六(108年2月2日凌晨0时起至108年2月10日 24时止)共计9天,运价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三成。
为使乘客易于了解春节期间搭乘计程车之收费加价措施,市府特印制中英日文对照之农历春节期间收费标准卡,供计程车驾驶放置于车厢后座,俾利乘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