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2/2日至2/10 竹市计程车按原规费加收三成

新竹计程车加成计费期间为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六。(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凯擘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新竹市计程车108年农历春节运价调整方案比照107年农历春节期间实施标准,加成计费期间为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六(108年2月2日凌晨0时起至108年2月10日 24时止)共计9天,运价按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考量计程车驾驶于春节期间载客辛劳,且为避免业者于春节期间向乘客随意加价喊价之可能,造成乘客权益受损并产生纠纷,新竹市政府依例于107年12月26日邀集交通部公路总局新竹区监理所新竹市监理站、新竹县政府、汽车驾驶员职业工会、计程车驾驶业职业工会代表本市警察局等相关单位研商108年农历春节计程车运价调整相关事宜,并决议比照107年春节期间实施方案,于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六(108年2月2日凌晨0时起至108年2月10日 24时止)共计9天,运价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三成。

为使乘客易于了解春节期间搭乘计程车之收费加价措施市府印制中英日文对照之农历春节期间收费标准卡,供计程车驾驶放置于车厢后座,俾利乘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