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简化天然灾害救助流程 新制回溯10/1起适用

▲农业部修正发布「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简化流程、延长受理期间。(图/记者杨惠琪摄)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台风、豪雨造成农渔业灾损严重,农业部今宣布修正发布「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延长受理时间、放宽延迟性灾损提报时间,以及加速公所勘灾流程等,并每年检讨项目与额度,加速农渔民复耕、复养,修正内容溯及到今年10月1日后发生的天灾,亦即山陀儿台风受灾的农渔民也能立即适用。

农业部表示,已于10月14日修正发布「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以贴近实际需求、简化现勘流程、延长受理时间精神,协助农渔民在受到天然灾害后第一时间能尽速复耕、复养,该办法并溯及今年10月1日。

农业部说明,此次救助办法修正内容重点有4大项,包括公所受理期间,从10个日历天改为工作天,提供基层人力假日弹性受理,同时考量灾损严重时,得公告受理期限再延长5个工作日;迟发性灾损经认定后,放宽得于6个月内完成提报;若公告为免现勘品项或达灾损天气参数者,公所只需确认种植或养殖事实,即取消公所勘查损失率20%规定,加速公所勘灾流程,从速认定。此外,每年检讨现金救助项目及额度,符合实际生产成本,加速农渔民复耕、复养。

农业部提醒,山陀儿台风过后,农业部陆续公告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地区及品项,受灾农渔民应把握受理期间,至公所申请救助;农业部也将辅导地方政府加速各项行政作业程序,全力协助农渔民复耕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