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传刀具照呛「让妳家变凶宅」 女友人欠钱不还他森七七惨了
A女连续近半小时LINE不断收到恐吓讯息,愤而提告,梁男被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30日。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梁姓男子不满女性友人(A女)借钱不还竟还神隐,去年(111年)某晚9时许,连续近半小时不断传LINE讯息恐吓对方,不仅传「刀具」照片,更呛声:「去妳家自杀」、「死在妳小孩面前,造成妳小孩一辈子的心理伤害」、「让妳家变成凶宅」、「让妳一辈子做恶梦,每天都梦到我」、「我会采取行动,如果妳再不出面,后果自负」等。
A女收到这些讯息及照片感到十分恐惧,担心自己及家人会被伤害,因而报警提告,全案被依恐吓罪嫌送办,检方依法起诉。
法官审酌,梁男不思控制情绪,以理性、平和方式处理与债务纠纷,传刀具照及文字讯息恐吓,造成A女身心受创,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深受影响,应予严厉谴责。
考量梁男最终坦承犯行,但未获得A女之谅解,日前判决梁男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3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壹日。可上诉。
刑法第305条之恐吓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