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员顾店时遭偷袭式袭臀 高龄阿伯短暂性触摸惨了

台南一名男阿伯去年在杂货店,趁女店员顾店时,以偷袭式、短暂性用手碰触女店员臀部1次。(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南一名男阿伯去年在杂货店,趁女店员顾店时,以偷袭式、短暂性用手碰触女店员臀部1次,让女店员感到不舒服,阿伯不但不承认,事后更没有道歉,女店员事后提告,台南地院依犯性骚扰防治法之性骚扰罪,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于112年6月2日13时许,在台南市麻豆区某杂货店,趁甲女在杂货店顾店不及抗拒之际,自甲女右后方,以手碰触甲女之臀部1次,在客观上属偷袭式、短暂性、足使甲女感受到不舒服之不当触摸,应属性骚扰行为无讹,且因被告系刻意为前述触摸行为,有性骚扰之意图甚明。

法官审酌,被告已届高龄,且自身已婚育有子女,犹不知尊重他人身体权益,仅为满足一己欲念,竟乘甲女于店内整理物品不及抗拒之际,触摸甲女臀部1次,显然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之观念,造成甲女惊吓、受辱之感,所为实不足取,斟酌被告于警询时否认犯行,直至审理时方坦承犯行,依犯性骚扰防治法之性骚扰罪,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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