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虫拒检冲撞 新北警连开2枪击毙副驾挨告获不起诉
新北市新庄警分局潘姓员警去年4月执行临检时,被小客车冲撞,紧急开2枪,却意外射中副驾驶座的林女,遭林女家属提告业务过失致死罪,新北地检署今侦结,谕知潘员不起诉处分。(蔡雯如翻摄)
新北市新庄警分局潘姓员警去年4月间在中港东路、中港三桥口执行临检,林姓女子当时开车载着林姓友人行经此处,林女担心无照驾驶、车内毒品遭警方查获,冲撞前方小客车,再倒车辗压潘员,潘员情急之下连开2枪制止,却意外射中副驾驶座的林女,林女送医后不治。林女家属后续对潘员提告业务过失致死罪,新北地检署侦结,认为潘员是依法使用警械,没有违法不当之处,因此谕知不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潘员发现林女驾驶的车辆车主遭另案通缉,当时拍打车窗要对方停车受检,但林女担心无照驾驶身份曝光、车内毒品被查缉,加速逃逸,先冲撞前方停等红灯的小客车,再倒车冲撞路旁小客车,辗压到潘员左脚踝,潘员见状立刻取出警枪、喝令停车,但林女仍开车冲撞潘员。
潘员趴卧在车辆引擎盖上遭拖行,随即击发第一枪,子弹贯穿挡风玻璃,击中仪表板上方,后续再朝左侧引擎、轮胎部分开第二枪,意外击中坐在副驾驶座的林女,导致林女主动脉弓破裂,大量出血、气血胸,送医不治,驾驶林女则是将友人丢包林口长庚医院急诊室后,搭车逃逸。
死亡林女的家属后续对潘员提告,林女母亲认为,潘员朝挡风玻璃开枪,显示有杀人故意,潘员使用警械时,应该注意勿伤致命部位。潘员侦讯间则否认杀人、业务过失致死犯行,他表示,林女车辆不断前后冲撞,但举枪喝令停车,对方仍朝他冲撞,第二枪原想瞄准轮胎或引擎,但车辆在移动中才会击中左侧车窗,没有杀人故意。
警方依据相验尸体证明书、弹道模拟重建、现场勘验报告、相关证人证词等,认为潘员依客观情况判断当时已达情况急迫程度,为维护本身、观众和行人生命安全,使用警用手枪可认合法,纵然造成林女死亡,但潘员仍是依法使用,并无违法不当。
对于林女家属指控,潘员有杀人故意,检方指出,林女生前与潘员素不相识,彼此没有重大仇恨,潘员没有冒杀人刑责,执意致林女死亡的道理,且潘员开枪前有喝令停车,事前警告,第一枪也是击中驾驶座仪表板上方,没有刻意朝死者射击,第二枪朝左前轮胎、引擎部位开枪也是为了维护旁人生命、身体安全,因此难认有杀人、业务过失致死罪责,犯罪嫌疑不足,谕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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