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凌晨没回家 母嗅出不对劲秒报警 他这下惨了
一名18岁男子与未成年的女友偷尝禁果,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18岁叶姓男子与未满16岁的少女A交往,去年6月某日凌晨邀约对方到旅馆坏坏,但A女母亲发觉A女没回家,急得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台南地院审结,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处有期徒刑2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18岁叶姓男子与未满16岁的A女为男女朋友,叶男虽知道A女未成年,但仍于2022年6月某日凌晨时分,邀约A女到旅馆赴约,小情侣偷尝禁果,后来因A女母亲发现A女离家又连系不上,立刻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叶男则遭到调查后,被地检署起诉。
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指出,叶姓男子明知A女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女子,性自主及判断能力还不成熟,为保护青少年健全成长,纵使经过对方同意,仍不得发生性交行为;但叶男与A女发生性交行为,影响A女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考量叶男虽有意愿赔偿A女损害,惟没被A女母亲接受,也未获得原谅及达成谅解等一切情状,依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处有期徒刑2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