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已结婚!爸妈突收她性爱影片…一看「男主不是女婿」沉默了
遇到李明(文中均为化名),是北京人妻王娟最后悔的事。两人有一段婚外情,可女方没想到,在交往期间,情夫竟瞒着她,以一段性爱影片作威胁,敲诈勒索自己父母。为了女儿的名声,王娟的父母付了10万(人民币,下同),条件是双方了断这段感情。可几个月后,他再次闯进王娟家中,性侵了对方 。
据《北方法制报》报导,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李明还被指控在河南入室抢劫、性侵几名卖淫女子。
2016年,李明与王娟通过社交软体相识,认识一两个月后两人就发生了关系。对于女方而言,这是一段婚外情,直到 2019年6月左右二人才分手。分手前的一件事,让王娟悔不当初,她没想到,情夫竟然会背着她威胁自己父母。
2019年5月25日,李明在王娟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王娟的老家找她父母见面,以持有王娟的性爱影片为由,索要30万元,但女方父母没有同意。
王娟母亲称,当时李明威胁自己,如果不给钱的话,就传播到网上去,还说有女儿同事的电话,不给钱就发到她同事的手机上,「开始我是不同意的,和李明吵了起来,我说没有钱给他,我也刚买完房子,更不可能借钱去给他。」
「当时女儿一个人在北京,我和老公没在她身边,怕王娟出什么问题,也怕影片外泄,」母亲表示,她和丈夫商量后,选择了妥协,答应给10万元,条件是两人彻底断绝关系。之后,李明当面将影片删除。
他们没料到,仅仅过了几个月。2019年12月27日1时许,在王娟位于顺义区的住处,李明通过断电方式引女方开门查看,之后强行进入室内,采用言语威胁、捆绑等手段,性侵了对方,并通过支付宝向其指定帐户转帐 2 万元。
然而,就在他闯进王娟家的10天前,2019年12月16日,李明还在河南做过一件类似的事情,抢劫性侵了几名卖淫女子。
其中一名张姓被害人称,事发当天晚上22时许,她微信收到一条好友验证申请,是之前的一个客户,「之前我给他服务过收了1500元,后来我认为这个人长得很丑,不想和他聊了,就把他删除了。」不久后,李明强行进入了张女的租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3次。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明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强制猥亵、性侵罪,入狱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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