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张淑晶向亲兄求偿买屋款 二审逆转获赔20万

▲张淑晶向哥哥起诉求偿,获赔20万元确定。(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知名女房东张淑晶,称自己的哥哥在2012年因购买房屋,向她借款321万元,但哥哥竟不还钱,于是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哥哥先还款51万元。一审判决张女败诉,她针对败诉的20万元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哥哥在先前的诉讼中坦承向她借款53万元,因此逆转改判张女胜诉,可获赔20万元确定。

张淑晶屡遭房客爆料强扣押租金,又卷入违建、工安意外等等纠纷,在网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发多起官司,除了与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员工亲哥哥,也都跟她对簿公堂。而板桥知名的卢姓眼科院长,先前与张女交好,但两人闹翻后,衍生5、6件官司。而张女跟哥哥也有4、5件官司。

本案乃张女起诉,她主张,哥哥在2012年间购买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1段的房屋,她在当年5月28日至同年8月10日为哥哥支付第1至4期买卖价金共计307万元,另外也垫付仲介费、代书费共14万元,因此起诉求偿321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举证不足,判决张女败诉。张女针对败诉的20万元上诉二审,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因该房地在购买后登记为张女的名字,哥哥另外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改登记回哥哥名下,在哥哥起诉的案件中,哥哥坦承向张女借贷53万元之购屋款。因此高等法院审理后,依两造间借贷契约及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最后择一判决,改判决哥哥败诉,必须偿还借款,但因张女仅针对20万元上诉,高院改判哥哥须赔偿20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