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佛医」诈骗姐妹 购地共修全是空
张姓姐妹提告指控,6年前李姓女子自称佛医,利用她们父亲过世时,诈骗她们汇款买地盖房子作佛地来增添福泽,姐妹提告求偿,一审遭判败诉,二审认为李女用诈术欺骗姐妹,判须各赔1975万元。可上诉。
姐妹指控李女在2014年获悉她们父亲过世,佯称「买大佛地,就是买地盖房子,可以作佛地来共修供佛,对往生的人也比较好,也可以增加福德」等语,要求她们汇款3950万多元,后来才发现李女根本没有买地,她们才知受骗。
李女辩称,张姓姐妹因家产问题自行向她寻求以宗教方式处理,她协助顺利取得其父亲于出售土地后的部分财产,姐妹是自愿汇款,她没有以购买佛地共修为由请对方捐献。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李女受到汇款后,部分款项供己花用,部分款项则用以购买房地供自己居住,并未用于「共修」一途,她以欺骗姐妹购买佛地共修之方式,使对方陷于错误汇款,应如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