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師與主管把公司當後宮 要求11.6萬月薪提告連敗
知名半导体公司刘姓课经理先后外遇郭姓、王姓女下属,刘妻发现他劈腿,向同为课经理的王女先生告状,桃园地方法院判刘赔王夫8万元。郭女不满刘移情别恋,申诉遭性骚扰,公司调查后决议不成立并停聘她,郭女提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要求公司按月给付11.6万月薪与奖金。一审认为郭女挟怨报复,判败诉,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她上诉。
法院调阅刘与郭女的对话,竟有「刘:妳刚刚下面是出水的吗?郭女:那个很有fu」、「刘:还是妳要上车吃个香蕉再下班、算了、吃香蕉更久;郭女:超大一个」、「刘:谢谢妳那一天、在我射了之后还帮我含、还想再一次」,根本是两个已婚夫妻的感情纠纷。
出轨的郭姓女子是公司的「品质保证资深工程师」,2007年起即受雇,每月月薪有11万6037元,每年还有2个月的年终奖金、3节奖金等。戴绿帽的郭夫曾获全国模范警察殊荣,月薪7万元,2021年他陪郭女到公司厂区喧闹,要找刘理论,还两度把车子放在停车场入口,因他是警察、可能配用武器,人心惶惶。郭夫控刘滥用职务机会命令妻子性交,公司未尽管理监督之责,提告要求刘和公司赔偿他240万元,高院已判刘赔偿50万元确定。
刘姓课经理2021年8月离婚,同年12月月薪17万的工作也没了。
郭女提告表示,直属长官常藉权势分配不合理的工作,并冒犯、冷落、孤立她,折损她的工作自信心也带来压力,因此2021年11月7日向公司提出申诉,但同年12月27日除收到调查结果的通知,竟也收到终止聘雇通知,说她违反工作规则、道德准则和忠诚义务。郭女认为公司没具体说明是违反那些规定,2022年1月间她向人资部门表示要提出劳务但遭拒,认为开除不合法。
郭女说,2019年7月她的刘姓直属主管就一直说服她「建立肉体关系」,她提出申诉案是将遭直属长官不当对待的实情告知公司、主张自身权益,公司却在调查后开除她,是变相惩罚员工。她说,没有教唆老公和公司保全冲突,公司不能以她老公影响公司秩序而说她违反相关规章。
另外,郭女也辩称因刘指示将超时加班的时数调整于他日申报,以支领与实际加班时数相同的加班费,她无溢领意图。
公司抗辩,在接获申诉案后召集性骚扰申诉处理委员会调查,赫然发现郭女和同样已婚的刘姓课经理长期亲暱互动,还在办公场所性交,甚至讨论如何维持婚外情。刘妻因发现丈夫出轨,刘为挽救婚姻而和郭女讨论,郭女才知还有「小四」存在,基于报复而提出不实申诉,却隐匿两人性关系,因此性平会才认定性骚扰不成立。
刘曾向郭女表示可以虚报、浮报加班费以支应到摩铁「开房间」的费用,公司调查发现至少有13笔虚报加班费纪录,根本是诈骗。
桃园地院发现郭女自陈「刘告诉我他很欣赏我也很喜欢我,才希望跟我有这样的关系发展,他也一直说他有特别照顾我,所以我的工作表现或是绩效才会这么好...刘2021年1月突然跟我说不想再继续这样的关系,我跟他说我们还是可以像原本朋友关系,但他告诉我他公私分明,然后开始把我当成是一般同事对待,这让我感觉像是被欺骗或玩弄」,足见她自愿与刘婚外情,刘并未威胁或利诱,郭女见刘与另一名女同事过从甚密而深觉感情遭骗,无法排除她挟怨申诉。
一审认为郭女利用公司性骚扰申诉制度对刘报复,行为不当,公司依劳基法第12条第1项第4款规定终止劳动契约于法有据,判郭女败诉。郭女上诉高院,高院仍不采纳,判上诉驳回。
知名半导体公司刘姓课经理先后外遇郭姓、王姓女下属,郭女不满刘移情别恋,申诉遭性骚扰,公司调查后决议不成立并停聘她,郭女提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要求公司按月给付11.6万月薪与奖金。一审认为郭女挟怨报复,判败诉,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她上诉。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