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遭控偷千元被勒退 自费请律师证清白…结果未出自戕亡
台南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一名31岁女警,昨31日晚被发现在官田运动公园自家车上举枪自戕。(本报资料照)
台南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一名31岁女警,昨31日晚被发现在官田运动公园自家车上举枪自戕,据了解,梁姓女警在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学国境学系研究所,警大校方今(1日)证实梁女因在校内期间、触犯校规窃取他人物品,经警大召开督训会议后,在2023年12月25日决议将梁姓女警勒令退学。
31岁未婚的梁女是警专特考班104年期,从警8年多,原在永康警分局服务,3年多前转至麻豆警分局服务迄今。
警方指出,梁女3月31日原排定补休,当晚8时向副所长表示要销假上班,并于8时30分回分驻所领用枪弹、无线电,驾驶个人车辆外出,至10时交接班时,仍未发现梁女行踪,副所长察觉异状,随即通报并动员所内同仁寻找,经调阅行车轨迹及手机最后发话位置,23时50分在官田区运动公园发现梁女车辆,并发现梁女已在驾驶座举枪自戕,手机关机。
据了解,梁女因在校期间违反校规,去年12月25日被学校依规定勒令退学,她今年1月2日梁女提起申诉,经召开申诉评议委员会,请申诉人陈述意见,1月8日申诉结果被退回,而梁女在确保学籍存在的申诉救济过程中,仍然完成该学期的学业所有报告,同时也参加期末考试并获得高分通过。
2月5日梁女提请行政诉愿,2月22日诉愿书及答辩书函报内政部审议中;警大也证实梁女的研究所学籍目前仍存在。警大表示,是为了慎重起见,将待诉愿结果出来再行移送。
熟识梁女的同事指出,梁女自认并未在校内犯下偷窃罪行,也未有因涉嫌窃盗罪遭警察大学移送辖区警方调查的犯罪纪录,因此为了悍卫自身清白,决定自费聘请律师与警大进行诉讼。
同事表示,若偷窃校内同学财物一千多元属实又证据确凿,她怎会再花大钱找律师告警察大学寻求法律救济,甚至开枪以死明志,因此梁女自戕,恐与她自认遭到冤枉,加上诉愿尚无结果未能还她清白有关。
梁女母亲更为女儿喊冤,考三次上榜,却「读书读到命都没了」,女儿被警大退学后耿耿于怀,怀疑是压垮女儿情绪的最后一根稻草。但至于详细原因,仍待警方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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