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3通告艺人「1夜硬上9次」索赔180万 法官:是嘿咻非性侵
▲女子控诉遭3名男通告艺人轮暴9次,3人刑事上获不起诉处分,民事上也被判免赔。(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郭玗洁/高雄报导
台籍、日籍、西班牙3男艺人经常上综艺节目,2021年他们结伴到小琉球旅游之前,邀交友软体上的女子小美(化名)到高雄旅馆喝酒玩「真心话大冒险」,于深夜4小时间,3人轮流和小美发生9次性行为,事后小美提告性侵,经检方调查不起诉,小美又提出民事诉讼求偿180万。高雄地院审理,因无证据显示小美遭性侵,判她败诉。
判决指出,小美于2021年5月16日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常上节目的台籍明星A,并于18日接到A通知,指他和日籍男星B及西班牙男星C,3人要去小琉球旅游,要约她来高雄旅馆喝酒。
小美控诉,她于23日凌晨到青年旅舍赴约,3人利用她喝酒后不胜酒力,从凌晨点2点到6点间,先由A对她强制性交1次,再由C将她抱到楼中楼的床上性侵,B又接力性侵,而后A协助她到厕所时,她又遭C强行口交,并带到床上再次侵犯,接着再度被A、B、C轮流侵犯,整晚次数高达9次,让她身心大受打击,要向3人求偿180万精神抚慰金。
全案审理时,3男声称是大家一起喝酒玩游戏,过程神智都处于清醒状态,都是合意性交。而且小美主动付钱买酒,也说不介意B、C裸体,更主动和3人性交,小美离开旅馆时神色正常,也未向旅馆人员求助。A则表示,小美知道他们是常上节目的明星,在Tinder上和他配对后,不断邀约他见面,并主动要到他们睡觉的饭店喝酒,中途还以酒不够为由,邀他一起到超商买酒,显然有意让他喝酒助兴,甚至要求他无套2次,事后反悔才提出告诉。
法官认为,小美当天在旅馆分别和A、C、B性交2次、4次、3次,是众人不争执的事实,事后小美对3人提出刑事告诉皆不起诉,且根据小美在警询时表示,在过程中她觉得没有达到强暴、胁迫的程度,他们虽有压头、抓手的行为,但只是性行为中兴奋举动,像日籍男星与A都有让她在上位等情,可见3人并无利用小美神智不清,强行对她性交。
法官指出,小美报案时神情冷静,验伤报告也无明显外伤,另小美声称遭性侵时曾抓伤日籍男星B大腿,也无在男星身上找到指甲抓伤痕迹,因证据不足,判3男星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