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没留水和食物」 7只毛小孩活活饿死4只…法官拳头硬了
▲一名刘姓女子在家里饲养猫、犬,但因外出工作没空饲养,竟将猫犬关在住处内活活遭饿死,台南地院依犯动物保护法处4月徒刑,并科罚金25万元。(图/示意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刘姓女子,2018年3月间受友人之托,在家里饲养猫、犬共7只,但因外出工作关系没空饲养,竟将猫犬关在住处内,没有提供任何食物及饮水,导致1只猫、3只狗活活遭饿死,其他毛小孩瘦到皮包骨,台南地院依动物保护法处刘女4月徒刑,并科罚金2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刘女的邻居因闻到动物尸臭味,报请在地里干事处理,2018年6月15日下午2时,里长、警员及动物防疫保护处人员,会同强制进入该屋检查,发现已1只死猫、3只死狗,另外救出3只活犬,已瘦到皮包骨,此一恶劣行径才曝光。
刘女表示,她受友人之托, 饲养7只猫、狗,但因外出工作关系,没空饲养猫犬,而导致猫犬不幸死亡,她感到后悔。
法官认为,刘女不知尊重且无视动物生命,离开饲养处所期间,竟将饲养的猫、犬关在屋内,又没有提供食物、饮水,违反饲主应尽的保护与照顾义务,导致7只猫、犬中,4 只非人道地死亡,所为应给予严厉处罚。依犯动保法第25条第1款违反保护规定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致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罪,处4月徒刑,并科罚25万元,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