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大尺度外拍搞仙人跳 摄影师险吃官司
「好摄」的林姓男子,去年11月中旬约陈姓女模至新竹市某汽车旅馆拍摄大尺度裸体写真,陈女电请男友到场后才报警,指林男强行用手指插入她的阴道内,林男否认犯行称遭仙人跳,检方侦查后认林男强制性交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诉处分。
林男称,拍摄陈女大尺度裸体写真过程皆正常,陈女脱衣服后,主动拉他及碰他,以脚磨蹭他下体,并在他面前自慰,当时他有亲陈女的脚,也有摸她的大腿,并持续拍照,但无其他猥亵或性交行为。
结果陈女突然打电话,2到3分钟后有3位年轻男子进入房间,其中1人是陈女的男友,恐吓他并向他要钱,说上次也有人被要了30几万,陈女同时报警,警方与汽车旅馆经理到房内,他认为遭仙人跳。
检方侦查,医院验伤诊断书载明「陈女阴唇、会阴及阴道无伤口及出血」,证人证称陈女与男友遇到这件事好像很高兴,不像是性侵害,陈女并拒绝当日制作笔录,警方侦办时多次电联陈女,2次发函通知陈女说明均未予理会,直至检方传讯方到庭说明案情。
陈女侦查中自称事发当时有偷拍林男对其性侵的画面,检察官命其提出均未提供档案,2次传唤陈女男友均不愿到庭作证。
检方认陈女称被林男对其性行为时,并未立即反应,反继续与林男拍摄照片,案发后先行通知男友及律师,未马上报警处理,且事发后陈女与其男友均消极面对司法单位侦办,显与遭受他人以强暴胁迫手段性侵害后之处理常情有违,依「罪疑唯轻」 刑事诉讼法原则,应认林男犯罪嫌疑尚属不足,依法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