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大尺度外拍搞仙人跳 摄影师险吃官司

新竹地检署。(罗浚滨摄)

「好摄」的林姓男子,去年11月中旬约陈姓女模新竹市汽车旅馆拍摄大尺度裸体写真,陈女电请男友到场后才报警,指林男强行用手指插入她的阴道内,林男否认犯行称遭仙人跳,检方侦查后认林男强制性交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诉处分

林男称,拍摄陈女大尺度裸体写真过程皆正常,陈女脱衣服后,主动拉他及碰他,以脚磨蹭他下体,并在他面前自慰,当时他有亲陈女的脚,也有摸她的大腿,并持续拍照,但无其他猥亵或性交行为。

结果陈女突然打电话,2到3分钟后有3位年轻男子进入房间,其中1人是陈女的男友,恐吓他并向他要钱,说上次也有人被要了30几万,陈女同时报警,警方与汽车旅馆经理房内,他认为遭仙人跳。

检方侦查,医院验伤诊断书载明「陈女阴唇会阴及阴道无伤口及出血」,证人证称陈女与男友遇到这件事好像很高兴,不像是性侵害,陈女并拒绝当日制作笔录,警方侦办时多次电联陈女,2次发函通知陈女说明均未予理会,直至检方传讯方到庭说明案情

陈女侦查中自称事发当时有偷拍林男对其性侵的画面检察官命其提出均未提供档案,2次传唤陈女男友均不愿到庭作证。

检方认陈女称被林男对其性行为时,并未立即反应,反继续与林男拍摄照片案发后先行通知男友及律师,未马上报警处理,且事发后陈女与其男友均消极面对司法单位侦办,显与遭受他人以强暴胁迫手段性侵害后之处理常情有违,依「罪疑唯轻」 刑事诉讼法原则,应认林男犯罪嫌疑尚属不足,依法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