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聚餐醉倒!色男趁凌晨独处「路边直接性侵」
▲陈姓男子与同事相约,在某间米其林餐厅餐叙,没想到竟动手性侵女同事。(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去年年底与同事在米其林餐厅聚餐,酒足饭饱后发现女同事小美(化名)意识不清,竟因此心生歹念,以留下照顾为由,支开了其他同事,并在路边性侵小美。台北地院审理后,依照乘机性交罪,判陈男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根据判决书内容,陈男去年11月底与小美等同事相约,一起在台北某间米其林餐厅餐叙,除了吃饭以外,席间还有饮酒。期间小美因为喝了不少酒,意识不清倒在地上。
陈男隔天凌晨3点左右,发现小美倒卧在地,因此心生歹念,以留下照顾为由,要求同事A、同事B先搭计程车离开,自己则是在路边脱去衣物,再脱去小美的衣物,动手性侵逞欲。
▲陈姓男子与同事相约,在某间米其林餐厅餐叙,没想到竟动手性侵女同事。(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后来同事A、同事B害怕小美遭到陈男侵犯,于是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陈男为了个人私欲,不知尊重小美的身体自主权、性自主意愿,动手性侵逞欲,造成小美难以抹灭之心理阴影,产生的损害程度严重、应予责难。
不过,法官考量,陈男犯案后坦承犯行,且积极跟小美达成和解,目前已赔偿完毕,小美也透过诉讼代理人,同意给予缓刑机会、从轻量刑,足见陈男有悔意之犯后态度。法官衡量陈男的教育程度、经济情况后,依照乘机性交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