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校前露鸟!高中生通报教官 台北累犯暴露狂治疗7年竟转战台中
一名甘姓男子多次露鸟被判刑,犯案地点遍布各地,从一开始的台北、桃园,今年竟跑到到台中公园日月湖裸露下体。法官依公然猥亵罪、累犯,处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甘男曾犯公然猥亵,先后被桃园地方法院判拘役50天、士林地方法院判拘役55天、台北地方法院判拘役50天确定,而他2013年11月开始持续至精神科进行治疗。
根据医院精神鉴定结果,甘男智力正常,属于「性偏好症」(paraphilic disorders),包含其过去早期行为可能符合「偷窥症」,而之后则以「暴露症」表现为主;被告产生性欲反应主要是期待对方出现好奇或偷看表现,对方惊吓的反应反而无法满足他。
未料,前科累累的甘男2019年又犯案,在北市一间女校大门口前露鸟,被该校女高中生看到向校官反映,遭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没想到他转移阵地,今年1月和8月又在台中公园日月湖、湖心亭拉开拉链裸露生殖器,吓坏2名女路人,各被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