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劈腿背叛 男子恐吓情敌「看你八字够重?」勒索150万
阿德认为金额不足额,又数次持喷漆于小伟住处及工厂外喷写辱骂字句。(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南投县一名男子阿德(化名),不满女友小美(化名)与小伟(化名)发生不正当关系,竟向该小伟索讨赔偿,过程中频频施以言语恐吓、喷漆辱骂,甚至以电话威胁,最终取得150万元不法所得。案经南投地院审理,依恐吓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犯罪所得150万元没收。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德因发现女友小美与男子小伟发生性关系,遂于今年1月起,透过LINE及电话对小伟提出「两天内支付300万元并道歉」、「两个月内收掉工厂离开」等不合理要求,并以「不然就看着办」、「吼?做不到没关系,你我看你八字有没有够重?」等语威胁,让小伟心生畏惧。
1月29日,小伟与妻子前往阿德的工厂协商,却因阿德的恐吓言论不敢拒绝,只能于2月2日支付100万元支票,之后再于3月10日交付50万元支票。然而,阿德认为仍不足额,又数次持喷漆于小伟住处及工厂外喷写辱骂字句,并于4月打电话威胁「玩人家的女人不是被杀就是被阉」,让小伟不堪其扰,最终选择报警。
法院审理过程中,阿德辩称,150万元是小伟自愿支付的赔偿金,自己仅因小伟未全额支付才动怒喷漆,否认有恐吓取财的意图。但法官认为,阿德透过LINE、电话以及喷漆等行为,已构成恐吓取财罪,并引用监视器画面、LINE对话纪录、喷漆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阿德行为确实令小伟心生恐惧,被迫支付款项。
法官审酌,阿德不思理性解决问题,竟先后以简讯、电话、喷漆等手段恐吓小伟,致小伟心生畏惧因而交付100万元、50万元之支票,阿德并持以提示该等支票而取得150万元现金,所为实非可取,考量阿德犯后虽否认有恐吓取财之犯意,惟坦承有前开传讯、通话、喷漆及于收取支票后兑现等客观事实、未能与告诉人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害,依恐吓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将150万元犯罪所得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