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人喝茫「醉瘫副驾驶座」 花莲色警性侵得逞!判刑3年10月定谳

花莲孙姓警员女姓友人邀约,偕同其妻共3人至卡啦OK饮酒,酒后孙员载送女子返家途中性侵女性友人。(图/吉安分局提供)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花莲水琏派出所孙姓员警孙道明(已遭停职)被控2018年趁女性友人喝醉将其载送回家时,在车上性侵得逞。最高法院4日驳回孙男上诉,依乘机性交罪将孙男判刑3年10月定谳。

被害人另要求民事赔偿新台币10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去年认定孙男侵害女方身体自主及性自主权,为故意侵权行为,判赔6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孙道明因与被害人的小名相同,孙员平时暱称她为「干妈」。2018年6月18日凌晨1时许,他原本应在值宿所备勤,接获莉莉的电话邀约后,竟跷班带着妻子3人一同去唱卡拉OK饮酒作乐。凌晨3点多曲终人散,孙酒后驾车,先载妻子返回花莲市住处,再载莉莉返家,半路见她瘫软躺在副驾驶座,遂停车亲吻她、袭胸、脱裤指侵,再走到车外打开右前车门,以「左脚站车外、右脚车内」的弓箭步性侵得逞。

被害人被性侵后向附近住户哭喊说遭孙员性侵。检警事后根据车内行车纪录器与路口监视器画面,认定孙女姓员警确实趁被害人酒醉在车上性侵逞兽欲而将他起诉。

花莲高分院判决指出,孙男身为警察,本应遵守法纪,保护人民,竟利用载送酒醉而意识不清的被害人返家时加以性侵,犯后否认犯行,也没有与被害人和解,判刑3年10月,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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