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遭狼爪侵犯 男大生呛「要押你走」反被控恐吓赔4万
▲男大生为女友出头不成,反遭告恐吓。(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与本事件无关)
徐姓男大生的女友3年前在夜店喝醉,遭班上同学小华(化名)伸狼爪,他事后得知后,气得向小华呛声:「要把你押走」,之后开庭时也向小华妈妈恐吓:「押你儿子走」等语,最后小华虽遭判刑,徐男却也被告恐吓。台北地院今判徐须赔偿4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徐男的女友3年前在夜店包厢喝醉,遭小华伸狼爪侵犯,徐男得知后,在校园内扬言:「已经叫好几台车,就在学校外面,要把XXX带走!」之后女友和小华开庭时,他也气得向小华母亲呛声:「我那天就已经叫了4、5台车把他押上车」、「不然我哪天押你儿子走,你就知道我讲得是不是真的了」。
最后小华虽依乘机猥亵罪判刑8月、缓刑2年确定,但徐男也被对方及母亲控告恐吓。台北地院判徐男拘役30日确定,小华及其母亲则提民事求偿,法院地院27日判徐需各赔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