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下藥迷昏「聞到嘉明的味道」 他辯射在外面獲輕判
台中詹姓男子朝女网友下药迷昏,对方昏睡感觉被摸胸、硬上,甚至还闻到精液的味道,法院依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詹7年,詹上诉坚称「真的没进去」,只磨蹭后射精在卫生纸上,更一审以女子下体、内裤均未采到詹DNA,撤销改依未遂罪判他5年6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詹男2021年8月29日约女网友回家,事先却买「T2超强迷幻催眠液」掺入水中让对方喝下,女子随即昏睡、失去意识,詹趁机脱她衣服摸胸、下体并性侵,女子隔天醒来惊觉不对劲就医检查才知遇害。
台中高分院二审时,詹坦承下药并有摸胸、用生殖器磨蹭猥亵,但否有性交;女子证称,她喝了水10分钟就头晕目眩,觉得好累好想睡觉,意识模糊时詹脱她衣服自己无力反抗,但感觉到詹亲她胸部、摸下体。
女子还说,有听詹射精后将卫生纸冲马桶声音、手冰冰的感觉,有闻到精液的味道,更直言「他的触感和那个味道,自己都还记得」,遇害后看到类似詹的男性会反感、害怕,泪诉詹「白白伤害了我」、「毁了我的一生」。
二审审酌,詹坦言有掺药剂在水里给女子喝,并称自己是想要和她发生关系,因过去曾性交、在一起过,想说还有没有机会和她在一起,也确实网购该药剂,依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詹7年。詹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查,女子内裤采集到的DNA送鉴定结果为混合型,研判混有2人DNA,且和詹男不符,另女子下体采集的DNA同样不是来自詹,而是另有其人,且詹男之前审理也说,虽想追求女子「但真的没放进去」,当下又怕自己女友会来,很紧张才草草了事。
更一审认为,依鉴定结果,詹辩称没有硬上,仅以生殖器磨蹭女子下体后射精在卫生纸上,并非全然无据不可采,而应仅止于未遂阶段,依法予以减刑。
更一审审酌,詹男造成女子身心难以抹灭伤害,但考量双方调解成立,愿赔偿62万元,经女子同意从轻量刑,撤销改依以药剂强制性交未遂罪,判他5年6月。
女子控诉遭詹男下药硬上,更一审根据DNA采证认为仅构成未遂,撤销改轻判詹5年6月。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