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豬仔被逼在柬國賣淫、詐欺 怒控女經紀是「人蛇」…二度無罪
台中市吴姓女子被3名女子指控,涉在前年4月仲介其等前往柬埔寨陪酒,但在柬国时,吴女与绰号「胖哥」等不详之人,扣留女子护照,强逼卖淫、诈欺,甚以美金2万至5万元价格,将女子转卖到不同园区,检方依违反人口贩运法等罪起诉吴女,不过一、二审审酌,被害人前后证述不一,无其他证据证明有遭吴女强迫至国外从事不法,判无罪。
检警调查,吴姓女子涉在前年4月间,仲介多名女子前往柬埔寨的自由女神酒店,从事陪酒工作,被害女子在工作期间,被吴女以及绰号「胖哥」等人,以未达合约工作满3个月、提前解约要付违约5万元美金,扣住被害女子的护照,强迫女子卖淫、从事诈骗,若有不从则会殴打、拘禁。
吴女等人还以2万元至5万元美金等价格,二度转卖女子到不同的诈欺园区,被害女子以穿着男装方式,或向台湾警方、家属求助方式,逃离园区、会馆,有3名女猪仔返台后,向警方指证,在柬国担任酒店女经纪的吴女是「人蛇」。
吴女遭检方依人口贩运防制法等罪起诉,但吴女在台中地院审理时,否认犯行,强调出面指控的3名女子当中,有两人透过应征八大工作群组、或主动联系,另一名是她国中学妹,向她借钱买机票赴柬,没有强迫女子卖淫,没有逼签本票、扣护照等情事。
一审认为,依照此案被害女子证述,没有证据认定是吴女以诈术或强迫3名女子前往柬埔寨,甚至有被害女子是因涉及刑案,需入监执行,为了躲避,所以才自愿到柬埔寨从事诈骗。
另外法院根据相关手机通联、LINE对话纪录发现,指控吴女的3名女子,前后证述不一,多有瑕疵,且流於单方面说词,无其他积极证据认定吴女犯罪,判无罪;检方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二审近日宣判,仍维持一审认定,判无罪,可上诉。
台中市吴姓女子被3名女子指控涉嫌人口贩运,台中高分院认事证不足,判吴女无罪。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