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见绿岛乡长不成闯办公室爆冲突 判拘役15日
袁姓女子前年7月求见绿岛乡长不成,与乡公所刘姓职员爆发肢体冲突,犯妨碍公务执行罪,处拘役15日。(本报资料照)
袁姓女子前年7月求见绿岛乡长不成,迳自闯入办公区翻动桌面物品,刘姓乡公所职员见状录影搜证,袁女愤而上前阻挡,双方拉扯之下,导致刘员手掌虎口受伤,台东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袁女拘役15日。
判决书指出,当时已年满20岁的袁姓女子,前往绿岛乡公所要求会见乡长遭拒,不愿离去,擅自持手机进入办公区域录影、翻动办公桌上物品,影响公所职员执行公务;过程中刘姓职员也拿出手机对着袁女录影搜证,但此举却触怒袁女,情绪失控上前拉扯刘员左手,企图抢夺手机,造成刘员左手掌虎口受伤。
检方侦讯时,袁女矢口否认妨害公务执行,辩称是乡公所职员告知乡长外出,须提前预约时间,但她想要填写预约单却无人理会,还遭刘员录影,质疑执法过当。
台东地方法院认为,绿岛乡公所原有监视器,对于事发时的办公区域监控存有瑕疵,刘员录影搜证行为是补充不足之处,无从认定有违比例原则,衡量袁女职业、教育程度及家庭状况,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处拘役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