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纵火后将11人反锁在屋中,自己却逃离现场!法院判了
婚姻出问题后,福建女子李华(化名)竟萌生了放火宣泄情绪再自杀的想法。
她以朋友聚餐、同学聚会、介绍客户等名义,将11人约到出租屋中。
在完成放火、反锁房门、反锁防盗门这一系列行为后,她独自打车离开,所幸被反锁的11人成功获救。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华有期徒刑10年。
“邀请”11人前来聚餐
李华今年31岁,是福建永泰县人,常年住在福州市仓山区,无固定职业。
2019年8月22日起,李华在福州市鼓楼区租下一间日租公寓。“我经常约很多同学、朋友一起吃饭,但因为时间问题总是凑不到一起。”租下这间公寓后,李华先后以与朋友聚餐、同学聚会、需要化妆师、介绍新人客户,有厨师朋友帮忙做菜等理由,约陈芳(化名)、王丽(化名)等13名亲友,在8月26日晚6时30分到她的公寓内吃饭。
2019年8月26日晚,陈芳、王丽等10余人抵达公寓后,发现李华并没有在家中准备菜肴。
“我六点多到达公寓后,发现大门没有关,大厅中摆着一张桌子,桌面上有十几副碗筷、矿泉水、花生等物品。”陈芳称,到达公寓后,李华用微信告知她正在楼下买菜,需要自己帮忙招待一下这些朋友。
但其实,李华当时正将自己反锁在公寓主卧内,并躺在床上玩微信,通过微信跟前来赴宴的朋友聊天。
纵火反锁防盗门 后自己逃离
8月26日晚7时14分许,李华通过微信联系陈芳,让她清点到场人数,确认有11人已抵达公寓。
确认到场人数后,躺在床上的李华,想到自己与婆婆关系不好,自己的婚姻不顺心,身体也不好,心中充满憎恨,便计划放火然后去自杀。“就是越想越生气,觉得人生不公,老天不公,特别想宣泄,至于后果怎样我也不管了。”
李华环顾四周,看到卧室的塑料垃圾桶里面有很多卫生纸,有一床棉被与垃圾桶堆放在一起,旁边还有窗帘。于是,她抓起A4纸用打火机点着后丢入垃圾桶,等纸烧起来后就打开房门走出来。
李华从主卧出来后,看到客厅有不少人。她并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便急匆匆走出公寓大门,用钥匙从外面把大门反锁了。李华从安全通道下楼后,听到有人大喊着火了,接着又听到一声很大的声音。她很害怕,便打车回到了自己家的小区。
陈芳等人在公寓内发现着火后,准备通过大门逃离,但发现门被反锁,随即报警。 现场的两名男士把着火的房间门踹开,另一名男士到窗户处呼救。过了一会儿,火被扑灭了,但是烟雾很大。“因为着火的房间烟非常多,感觉呼吸不过来了,场面当时乱糟糟的。”王丽称,着火后他们给李华打电话、发微信,但都联系不上她。
公寓的保安、公安民警等人接到报警后到场援救,将公寓的防盗门砸开解救在场人员,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法院判定故意杀人
福州市鼓楼区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的火灾蔓延分析,证实该公寓起火点位于主卧与阳台之间的衣柜边,主卧内有两张床铺及床垫、衣柜、棉被等易燃物品,火场载荷大。火灾过火面积约为一平方米,烧毁该单元房内衣柜、棉被等物,北侧主卧受烟熏,起火原因为人为纵火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共有11人被反锁在单元房内,若火未能及时扑灭,被困人员未能及时逃离的情况下,单元房内因火灾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及氧气缺失,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痛后果,卧室内的火情通过北侧阳台向楼上蔓延,将造成楼上单元房受灾,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
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审理。被告人李华辩护称自己主观上不具备杀人的故意,且她是一名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精神状态不正常。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华作案时未见相关症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院一审判定李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李华因对判决不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上诉人李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李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