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竟可「易科罚金」 许淑华怒喊修法:判无期!
近日家暴虐婴事件频传,引起全民关注。国民党立委许淑华痛批,凌虐儿童竟然还可以易科罚金,实在太不应该,因此将提案修法,并增订凌虐幼童致死的刑责,最重可判无期徒刑。
许淑华说,看到台南一岁半女婴被4名大人虐打致死的案件,让她很不舍,其实,当初「小灯泡事件」发生后,她就已经提案将儿童凌虐致死加重刑责,但当初未获得支持,因此提案没有通过。
许淑华表示,凌虐原来是五年以下刑期,若判六个月以下可以易科罚金,她将提案修法,将最低刑度修正为6个月以上,不能易科罚金,修正草案也会增订凌虐幼童致死的刑责,最重可判无期徒刑,最少判10年有期徒刑,应该严惩凌虐幼儿的加害人。
国民党立院党团19日召开记者会建议,目前有关《刑法》相关条文提案计有16案、《儿少法》修正草案高达29案,其中包含修正刑法及儿少法,对虐童致死者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等应「跳关」迳付二读进行朝野协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而社会安全网的政策社工仍缺549名,党团也要求行政院长苏贞昌赶快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