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暨大學生會費68萬報案稱被偷 前學生會長判6月
国立暨南大学学生会方姓前会长,因投资娃娃机及买运动彩券亏损,挪用学生会费68万余元,报案称款项被偷,方男东窗事发遭退学,南投地院依侵占罪判刑6月,诬告罪判拘役20日。
根据南投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方男在担任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学生会长时,因投资娃娃机台及运动彩券亏损,竟挪用学生会费新台币68万8540元,学生会去年6月进行交接,新任干部发现会费短少,询问方男。
方男声称为举办演唱会先领出68万余元,不过因错过邮局上班时间,将现金放在机车置物箱后被偷,还前往南投县警察局埔里分局报案,学生会不相信方男说词提告;方男事后承认因个人因素挪用公款并公开道歉,方男父母也帮忙还公款,但方男仍被暨大校方退学。
南投地方检察署依侵占等罪嫌将方男提起公诉;南投地院审理此案时,法官认为,方男因投资娃娃机台及运动彩券亏损,为填补亏损竟利用学生会长身分,侵占款项高达68万8540元,甚至以诬告方式掩饰其犯行,误导警察办案方向。
判决书指出,被告虽坦承犯行,不过提告的学生会认为,方男回复给学生会内容与事实出入大,经学生会讨论过后,并不满意被告回复,且造成暨大学生对学生会信任难以重建,法官认为,在被告未能展现足够诚意获学生会原谅情况下,对被告不宣告缓刑。
判决书说明,方男涉犯刑法业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8万元;又犯未指定犯人诬告罪,处拘役20日。全案仍可上诉。
暨南大学校园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江良诚摄影